河南省生態環境廳
河南省自然資源廳
公 告
2019年9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河南省污染地塊土壤環境管理辦法(試行)》有關要求,結合污染地塊風險評估報告及其評審意見,經研究,決定將宏源(許昌)焦化有限公司老廠區地塊納入《河南省污染地塊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名錄》并對名錄更新,現予公告。
對達到確定的風險管控、治理與修復目標且可以安全利用的地塊,土壤污染責任人、土地使用權人可以申請移出污染地塊土壤污染風險管控和修復名錄。土壤污染責任人、土地使用權人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河南省污染地塊土壤環境管理辦法(試行)》要求,防止對未經治理與修復或治理與修復不達標的污染地塊進行再開發利用。
河南省生態環境廳 河南省自然資源廳
2019年6月3日
河南省生態環境廳辦公室 2019年6月3日印發